清江画廊获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荣誉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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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区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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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/12/15 09:30
【摘要】:
12月6日,长阳县委、县政府进行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暨“创先进、争前列”动员大会,通报表彰长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
  12月6日,长阳县委、县政府进行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暨“创先进、争前列”动员大会,通报表彰长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,清江画廊景区被表彰为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,成为长阳县旅游战线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。
  作为长阳县唯一一个国家5A级景区,清江画廊多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,坚持不懈的开展民族政策学习和民族政策教育,积极参加各类活动。在县委、县政府和鄂旅投总部的领导下,致力于旅游事业的发展,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旅游中,并带动了周边不少少数民族群众发家致富,成为长阳生态旅游产业的一朵金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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